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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的通知(国农工办函〔2015〕7号)

时间 : 2015-01-30 18:21:00 发布者 : 吉林动画学院-招生办 浏览 :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的通知(国农工办函〔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举办“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国农工办发〔2014〕7号),做好大赛征稿工作,现将《“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电子版见邮箱gwynmgb@163.com,密码84208640)印发你们,请把征稿启事以浮标等方式上载到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所属有关网站,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征稿启事,印制征稿启事宣传单并组织人员到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农民工集聚地、企业和车站等场所进行发放,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赛、踊跃投稿,确保大赛顺利开展,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对新形势下的农民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努力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举办“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大赛由中国摄影出版社承办。

一、征稿主题

“共圆中国梦”。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农民工服务和满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的根本方向,通过农民工拍、拍农民工,树立广大农民工的正面光辉形象,反映农民工的辛勤工作和火热生活,宣传农民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展示亿万农民工与全国人民一起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摄影内容

主要拍摄农民工学习、生活、生产等场景,通过图片反映农民工群体的历史瞬间。

三、大赛组别

手机摄影组

相机摄影组

四、奖项设置

手机摄影组、相机摄影组分别设立金银铜奖和优秀奖,总额438名。其中:

金奖:6名 奖金:100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3名)

银奖:12名 奖金:50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6名)

铜奖:20名 奖金:30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10名)

优秀奖:400名 奖金:3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每组200名)

投稿者可按照规则参加两个组别的比赛,但每个组别获奖作者不得重复。获奖者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奖金,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投稿方式

可直接登入“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官方网站yingsai.cpph.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上传作品。

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截稿日期:2015年8月31日。

六、征稿细则

(一)本届大赛面向社会开放,不受职业、年龄、地域限制。特别欢迎农民工、手机摄影爱好者、专业摄影人士踊跃参加,积极投稿。

(二)作品创作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彩色、黑白不限。可按单幅或者组照类别上传,组照每组不少于4幅、不超过10幅。投稿者作品不得改变原始面貌,只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饱和度、反差、裁剪调整。曾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各类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各类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三)参加手机组比赛的作品仅限手机拍摄,其他摄影器材拍摄作品可参加相机组比赛。

(四)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请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五)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各组别获奖作品在公布之前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出版社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七)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大赛不提倡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八)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九)投稿作品在上传过程中因投稿者个人失误或网络问题未能及时投稿成功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出版社

联系人:李丽丽

电  话:010-57626435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