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在线
0431 - 87021922
0431 - 87011129
jiuye@jldh.com.cn
就业创业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技能的优惠政策(三)

时间 : 2020-05-11 15:05:57 发布者 : 吉林动画学院-招生办 浏览 :
    鼓励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技能的优惠政策
    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对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 ,各高校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政府有关部门也采取切实措施予以鼓励支持。
    (一)青年见习计划
    就业见习是政府为缓解就业压力,积累高校毕业生实际工作经验,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遴选能够接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推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一定时间内(3-12个月)到该单位进行见习的制度。
    1.参加就业见习的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9年起人社部《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函 〔2018〕  186号)将青年见习计划对象由离校2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扩大到16-24岁失业青年。
    2.参加就业见习的待遇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到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